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9〕129號)和《四川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川財教〔2020〕97號)有關規定,現就申報2021年我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引導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
圍繞數學、物理學、化學、基礎醫學等4個基礎學科方向,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學問題,突出原始創新,面向具有科研優勢的高校、院所,重點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創新性的基礎研究項目。
1.支持對象:中央在川和省屬高校、院所,同一單位同一學科申報不得超過3項。
2.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前補助)支持方式,每項支持不超過50萬元。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
重點支持天府實驗室、國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國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項目。
1.支持對象:天府實驗室由重點支撐單位進行申報,國省級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由依托單位進行申報。同一單位同一類別只能申報1項。
2.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前補助)支持方式,天府實驗室每項支持不超過500萬元,國省級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每項支持不超過300萬元。
(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圍繞各市(州)黨委、政府確定的重大工作、區域特色產業發展方向,支持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重點支持公益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廣泛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支持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國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績效評估后予以支持。
支持對象和方式:
1.創新產品類,由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申報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新產品項目(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各市(州)擇優推薦申報不超過3項,近2年已獲得本專項或省級科技成果轉化類計劃支持的單位不再申報。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單項資助額度最高100萬元。
2.國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由省直主管部門和市(州)科技局組織申報,結合績效評估結果進行支持。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單項資助額度30—100萬元。
(四)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圍繞科技部、財政部“百城百園”行動,支持國家創新型城市(縣、市)和國家高新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支持其區域內企業、科研機構開展跨區域研發合作項目,或區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的科技研發活動項目等。
1.支持對象:支持納入科技部財政部“百城百園”行動的國家創新型城市(成都、什邡、隆昌)、國家級創新園區(成都高新區、自貢高新區、內江農業科技園區),由“百城百園”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
2.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前補助)方式,每項支持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2020年引導資金本類項目支持的單位不再組織申報。
二、資金和項目管理要求
(一)引導資金原則上執行期為一年,當年度未支出的引導資金按財政部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引導資金支持方式和開支范圍、預算編制和資金下達、預算執行及調整、績效評價與監督參照《四川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川財教〔2020〕97號)與《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規〔2019〕10號)相關規定執行。除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項目外,其余直接補助類型的項目經費預算不得編制間接費用。
(二)項目管理按照《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川科計〔2018〕4號)規定執行。
(三)需要購買大型儀器設備的直接補助項目按照《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中央級新購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查重評議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號)要求執行。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是在四川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企業。
(二)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均應具有良好的項目實施條件,能夠確保項目實施,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
(三)承擔有項目執行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截止2021年6月30日未完成項目驗收的企業,新申報的項目不予立項。
(四)項目單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申請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中無不良記錄。項目負責人不得有逾期未驗收、驗收不通過或還在限制申報期內的引導項目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或經費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負責人應符合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條件。
(五)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計劃重復申報。 2020年引導項目已支持的和2021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已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本次引導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本次計劃只能申報一項。
(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精神,允許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從事創業或到企業開展研發、成果轉化等。屬于此類情況的科技人員可作為離崗創新創業、兼職創新創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
(七)2020年引導資金未及時撥付至項目單位或團隊的,高校院所或市(州)、縣(市、區),不得申報2021年項目。
(八)注冊地在綿陽市和宜賓市屏山縣的單位或企業,不在本渠道申報引導項目,申報方式另行通知。
四、申報流程
2021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引導項目實行網上申報(各申報書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文檔下載”中下載)。
(一)申報身份獲取。
申報單位管理員、項目負責人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202.61.89.120/),進行身份注冊和實名認證,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需完整、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已注冊過的單位和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并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項目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填報。
項目申報書由項目負責人在線填寫“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4類《四川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引導項目申報書》,項目負責人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報書和上傳附件,蓋章部分掃描后在線上傳。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將上年度財務報表等相關附件作為項目申報附件上傳。申報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的企業,需上傳研發投入統計報表等附件。
(三)申報單位審核。
申報單位登錄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推薦單位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在線提交(所有蓋章部分須作為附件掃描上傳),申報階段不提交紙質版申報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項目的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制度予以處理,并取消三年申報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和省級科技計劃資金的資格。
(四)推薦單位審核、匯總、報送。
申報項目由省直主管部門單獨推薦審核,或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局聯合推薦審核。推薦單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網上電子審核推薦后將紙質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在線打?。﹫笏椭量萍紡d、財政廳。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審核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確保項目真實可靠,否則取消下一年度專項資金推薦名額。中央在川單位在網上進行電子審核推薦,并出具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在線打?。┲苯訄罂萍紡d、財政廳。
五、申報時限
(一)項目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6月11日—7月1日18時。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將在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7月1日18時自動關閉。
(二)項目申報單位在線將申報書提交至推薦單位,具體截止時間以各推薦單位通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薦單位報推薦函、項目匯總表截止時間:2021年7月3日18時,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及報送地址
(一)科技廳區域處 ?張 ?文 028-86717490
成都市學道街39號,四川省科技廳205室。
(二)財政廳科教文處 ?卿 ?杰 028-86679421
成都市南新街37號,四川省財政廳606室。
(三)申報信息系統技術咨詢。(工作日9:00-17:00)
張波 ?028-85249950 ?彭杰028-6818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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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創新產品類項目申報條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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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產品類項目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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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整體技術或核心關鍵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知識產權清晰明確,在本行業或領域中能代表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產品。
二、產品2018—2020三年累計銷售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或2020年全年銷售收入達到2500萬元。
三、產品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包括:原則上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發明專利、國際PCT專利、植物品種權;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勵的科技成果、評價結論為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及以上的科技成果評價報告;承擔或參與國家重大專項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并驗收通過的項目成果等)。
四、申報企業必須為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且具備良好的產品研發、生產和營銷能力,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